
近日,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应急管理办(劳动)收到一起“强制加班”投诉。A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B公司从事电销工作的张女士向劳动部门投诉,自2024年1月起,她被要求每周六必须到岗,且没有加班费鑫月配,若不去还会被扣工资。张女士的诉求为停止加班并补发以往加班费用。
接诉后,劳动监察人员第一时间约谈A公司派遣业务负责人范经理,并调阅B公司考勤、薪酬及公司系统数据,从多个方面展开细致调查。1.考勤制度核查:派遣员工考勤实行“双休”制,公司系统内未发现任何周六强制排班记录。这表明从公司制度层面,并不存在强制周六加班的安排;2.加班流程审查:员工双休日如需加班,须在公司系统提交《自愿加班申请》,经两级审批后生效,且加班工资按法定标准计发;3.薪酬结构分析:薪酬结构为“底薪+业绩提成”,员工周末自愿到班可额外拨打销售电话,提升个人提成收入,公司仅提供场地与座机,不纳入强制考核。这说明员工周末加班是为了增加自身收入,而非公司强制要求。
经多方取证和深入分析,劳动监察人员确认市民张女士反映的“B公司强制周六加班且克扣工资”情况与实际不符,实为派遣员工自愿利用休息日冲业绩。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,劳资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,最终握手言和,案件得以妥善办结,这场因误解引发的纠纷顺利化解。目前,A人力资源公司已再次向全体派遣员工明确加班政策,确保“自愿加班”边界清晰、流程可追溯。
西乡劳动办借此事件提醒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,派遣用工过程中“三个边界”不能模糊:1.派遣单位是“第一责任人”,须将加班审批、工资构成等重要信息书面告知员工,确保员工对自身权益有清晰的了解;2.用工单位不得以“业绩冲刺”等名义变相强制加班,不得将提成制度与出勤挂钩;3.劳动者应留存加班申请、工资条等证据,出现争议及时拨打12351或到属地劳动窗口咨询,理性维权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采写:南都N视频记者 潘莹瑜 通讯员 闫薪宇 黎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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